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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实务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新闻摘要:这辆车子在法律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该辆汽车是婚后获得,因此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主张您应得的权利。

财产分割实务: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转载自:申蕴和律所在线


当事人问:


我和我丈夫是2013年结婚,婚后一年我丈夫父母也即我公公婆婆出资买了一辆车,车子登记在我丈夫名下,现在我和我丈夫因为性格不和想要离婚,我想请问一下针对这辆车子我是否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这辆汽车在法律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律师回复:


这辆车子在法律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该辆汽车是婚后获得,因此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主张您应得的权利。


针对此问题,很多人存在有错误的认识,认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汽车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一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很多人认为汽车也是实行的物权登记制,也应当适用该条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汽车应被视为仅对出资人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个人财产。


但是律师认为这种理解存在明显的误区。首先,汽车不同于房产,汽车是动产,因此不能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中关于不动产的规定。其次,由于汽车登记的特殊性,房屋可登记为共同共有,登记在多人名下,而汽车却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因此,虽然该汽车由你公婆出资且仅登记在你丈夫名下,也不可视为你公婆对你丈夫一人的赠与,应当视为是你公婆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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