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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解读

法律文书实务:如何起草离婚起诉状?

新闻摘要:夫妻因感情不合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中,“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是起草离婚起诉书的核心内容。

法律文书实务:如何起草离婚起诉状?


夫妻因感情不合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其中,“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是起草离婚起诉书的核心内容。


一、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诉讼请求”?


1、根据诉讼目的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


诉讼请求体现了起诉人的诉讼目的,根据“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在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如当事人没有起诉离婚法院就绝不能判决离婚,当事人没有起诉赔偿法院就不能判决赔偿,当事人起诉要求赔偿5万法院就绝不能支持10万。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当,将直接损害原告自身利益。


2、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保障的范围内提出


当事人请求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如当事人起诉分居,针对这样的请求因没有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再如当事人要求离婚过错赔偿50万,这样的赔偿数额明显过高,如果法院不予支持将无辜多支付很多诉讼费。


3、根据事实证据提出诉讼请求


当事人起诉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归根结蒂要落实在证据的有效性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那么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支持,反而还有承担多付诉讼费的风险。因此,合理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是避免风险赢得诉讼的关键。


二、如何书写离婚诉讼的“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是对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的解释和说明,“诉讼请求”的提出应当建立在“事实与理由”基础之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由此可见,当事人在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其一、“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


其二、“事实与理由”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


其三、“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诉讼请求”的事实要求。


三、律师提醒


1、任何一个诉讼案件都绝不可能让法律和道德完全站在原告一边,为此,“事实与理由”中的客观事实必定包含对原告有利的事实,也同时包含不利的事实。当事人在书写“事实与理由”时必须对不利事实加以注意,因为一旦书写在诉状上,将根据“自认规则”不能反悔,开庭审理时,这就等于“自己打了自己嘴巴”。


2、最好不用诉状格式模版书写。网络上或法院提供的诉讼格式模版是“通用的”、“万能的”,可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离婚诉讼所依据的事实及所留存的证据都不可能完全一样。此时如果当事人对诉状不加以重视,没有把自身案件的“个性化”体现出来,那么将很难说服法官支持诉状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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