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出轨案例
“哈市妇女权益条例”出炉|老婆大人,手下留情!
在哈尔滨,赚钱不给老婆花就算家暴。哈尔滨市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哈尔滨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除打骂外,精神恐吓、禁闭、冻饿、经济封锁等都属家庭暴力范畴,经济封锁解读为经济暴力。赚钱得给老婆花,这样的规定是保护经济弱势的女性群体还是助长老婆网购的无节制?
相关案件:
刘霜(化名)结婚后一直没有工作,家里开销都是做生意的丈夫来承担。可结婚多年,等待刘霜的并不是舒适美满的“全职太太”生活,而是经济全面封锁。丈夫早就扔下话,买东西超过20元一律不能自作主张,必须要请示,丈夫同意才能买。刘霜哭着说,在家里她感觉自己更像个保姆,一切大事小情,自己不但没有权利做主,甚至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家里的一切财产都归丈夫管理支配,稍多问一句,即会遭到丈夫的斥责“钱是你挣的吗?有你说话的份儿吗?近年来在接待家暴投诉中,经济上和家庭地位上遭受家暴的投诉案例在逐年增多。一些男士尽管受过高等教育、也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可却在骨子里有着浓厚的“大男子主义”,认为自己是家中的“顶梁柱”,对妻子实行经济封锁,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
网友张某因为妻子网购没节制,一次网购就花了2.3万元,买了三箱面膜,用了一年还有剩的。因此,为了防止妻子再网购没用的东西,丈夫提前把银行卡和信用卡都“没收”了。
经济封锁,主要表现在不给老婆钱花。但是老婆花钱也要有计划、有节制。比如说,花钱需不需要伴侣的同意?不同意是否不能花等等。
云律师解读:
家庭暴力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制度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事件,因家庭暴力导致的刑事案件也居高不下。这种暴力既有对生命的威胁,也有对老人、妇女、儿童的精神上的虐待。我国现阶段尚未有专门的家庭暴力法案,只是在婚姻法中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并将家庭暴力作为离婚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而此次,哈尔滨对即将实施的地方法规对家庭暴力有了更为扩展性的延伸。经济暴力成为身体伤害、精神心理暴力、性暴力外的新型家庭暴力形式。
夫妻双方都享有平等的家庭经济支配权。即使“一方主内、一方主外”,也只是夫妻双方劳动分工不同,“主内”那一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主外”那一方挣得的钱财,仍然是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任何一方独享经济支配权,剥夺另一方经济支配权,就是对对方财产权的侵犯,对对方的心灵的折磨及伤害。经济封锁上带给对方的精神伤害,恐怕不亚于皮肉之苦。
对于此条例的实施,针对无经济能力的女性来说还是具有意义的。如果条例助长女性购物欲望,无节制,则会产生反效果,立法部门保护弱势群体的思想变成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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