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出轨实务
法官告诉你,哪些证据能够证明你遭受了家庭暴力
夫妻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是在所难免的,但是由矛盾演变成家庭暴力却是破坏夫妻感情的重要原因,且妇女和儿童往往是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随着时代的发展,更多的妇女同胞在面对反复的家庭暴力时不再忍气吞声,而是诉诸法院,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束这段“带刺的婚姻”。
然而,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加上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的特点,大部分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
那么,在受到家暴时如何收集证据,有哪些证据能够证明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呢?
一、妇联、居委会等机构调解的证据
在家庭暴力发生时,受害者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等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二、向公安机关报警的记录
“有困难,就打110”。家庭暴力实施时,很多受害者第一想法就是报警,让警察来制止施暴者。警方出警按照程序会有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这也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三、医院的病历本、出院记录以及疾病证明书等诊断治疗凭据
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者一定要及时到医院就诊,若伤情严重,治疗结束后要进行伤情、伤残等级鉴定,并保存好所有的就诊凭据和伤残鉴定报告。
四、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
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施暴方曾经写过保证书、悔过书、承诺书等文书,这些也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五、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家庭暴力发生后拍摄的现场图和受害者受伤情况的照片;二是施暴方亲口承认发生过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资料。
六、证人证言
亲友、邻居等曾经亲眼目睹家庭暴力发生的人出具的证人证言,证人最好能出庭作证,若因故不能出庭的,可以找公证机关对证人证言进行公证,提高证据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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