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涉外离婚实务

夫妻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情况如何办理离婚

新闻摘要: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情况,首先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夫妻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情况如何办理离婚

  

王某与妻子李某都是中国国籍,结婚时是在国内登记的,但婚后王某出国工作,李某仍在国内。由于双方经常发生矛盾,现打算办理离婚,可王某不方便回国办理手续,应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婚姻关系。首先国外一方,要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然后由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后法院择日开庭后,由法院就离婚问题作出调解书或判决书,双方签收后立即生效或经过法定期限后生效。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情况,首先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温馨提示:因个案以及各地不同的复杂情况,上述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案件情况,为节约时间并准确判断案件,建议您拨打专业律师咨询热线150-0056-4818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也可通过网页底部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及基本案情,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

快捷咨询

找律师,不要在犹豫不决中错失良机

我们将在24小时以内给您回电答复!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150 0056 4818
点击
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