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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实务

子女抚养实务:争取子女抚养权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取证?

新闻摘要:离婚作为婚姻民法法律行为,不仅会产生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还会产生财产分割的法律后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基于现实的需要未成年子女往往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一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并定期探望子女。子女作为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也是重要考虑因素。

子女抚养实务:争取子女抚养权要进行哪些方面的取证?


离婚作为婚姻民法法律行为,不仅会产生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还会产生财产分割的法律后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基于现实的需要未成年子女往往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一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并定期探望子女。子女作为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也是重要考虑因素。


在离婚案件中,很多时候都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


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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