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割案例
股权分割案例:豪迈科技高管天价离婚 分手费超13亿
作者:黄敏北 雷鸣
全景网5月19日讯 豪迈科技(002595)周二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冯民堂因为与前妻刘霞离婚,将其所持公司5379.75万股部分分割给刘霞,占总股本的6.73%。
年报显示,冯民堂现任豪迈科技董事,按照豪迈科技5月19日收盘价25.58元计算,刘霞获得的5379.75万股市值达到13.76亿元。
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此前也频繁上演天价离婚,神开股份曾经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顾正与前妻高湘就离婚事宜的股份分割达成协议。根据《财产分割协议书》,顾正将其持有的神开股份股票2391.36万股分割至高湘名下。待股份分割过户后,顾正将持有神开股份 3029.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7%;高湘将持有神开股份239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6%。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在神州泰岳和纳川股份身上,神州泰岳实际控制人王宁将所持股份的50%将分割给其前妻安梅。待股份分割过户后,王宁持有神州泰岳4226.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安梅将持有的神州泰岳股份为4226.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
纳川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志江此前与张晓樱签署离婚协议,当时陈志江将其所持公司6753.24万股股票的一半,即3376.62万股分割给张晓樱,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147%。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后,冯民堂仍持有公司5079.75万股,占总股本的6.35%,刘霞持有公司5379.75万股,占总股本的6.73%,冯民堂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时,刘霞女士亦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
冯民堂此前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在本人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期间,如本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次股权变动后,刘霞女士将承继上述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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